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制造业正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国家将智能制造与数字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而精益数智化是智能制造的基础与必由之路。为推动“精益思想”与“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构建“精益管理”+“数智化技术”的双轮驱动评价体系,培养高素质精益数智化人才,助力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经研究决定,立项研制团体标准《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计划编号:T/CERDS-JH202506)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计划编号:T/CERDS-JH202507)。
为了更好地完成《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研制工作,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联合天津爱波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建标准起草组,拟于2025年内完成标准起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标准起草组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企业精益数智化建设,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卓有成效。
2.企业合规经营、业绩突出、在行业或区域中排名前列,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倡导资源节约、维护员工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失信行为等不良信息。
3.起草人应结合企业实践经验,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将企业名称列入《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单。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列入《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
3.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精益数智化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如掌握有成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应积极提供给标准起草组参考使用。
5.对《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6.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使用。
三、名额限制
担任起草单位的名额,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具体名额按以下方式平衡:全国具有代表性企业8-10家,行业龙头企业8—10家,高等院校3-5家,服务机构3-5家,商会协会3—5家。
四、参与原则
共同参与制定《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应对标准起草组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适当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同意作为《精益数智化评价体系》和《精益数智化人才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请填写《团体标准起草组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8月22日前连同有关材料发邮件至标准起草组。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
联系人:田蕾、刘栋栋
电 话:010-68139049、68701056
邮 箱:zgqyyjb@126.com
附件:团体标准起草组申报表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