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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
【添加时间:2025-06-13 】   来源: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分享:

一、改革背景

股权投资是科技金融中最重要的环节,可以带动银行、保险等多种金融资源进入科技领域,为科技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在当前因募资来源收窄、风险容忍度降低、退出渠道受限等痛点导致风投规模降低的背景下,应该支持和鼓励早期股权投资能够真正去承担科技创新的风险。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运营赋能科技创新的“1235”模式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关于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央企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央企“三个作用”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资本与科技深度耦合,形成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一)加强科技金融驱动支撑是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科技金融驱动支撑不足是集团公司“四个不足”需要着力改善和扭转的问题。国家能源集团为实现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的目标,高质量发展战新产业,亟须加强科技与资本的深度融合,推动资本支撑科技快速发展,引领行业科技进步,提升集团公司科技品牌。

(二)加快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研产用服务体系是面向全生命周期科技创新的基础性需求

科技创新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生命周期需要分阶段、针对性的资金支持,各创新节点资金需求不同,培育风险不同,适配金融工具不同。目前,国家能源集团以资本为纽带的研产用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存在短板,科研院普遍融资渠道单一,缺少孵化转化平台,资本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力仍然不足。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研产用”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周期中各阶段资本需求,提升产出效率,加速成果转化,让科技创新真正转化为生产力,支撑集团公司创新型企业、世界一流企业目标的实现。

(三)加快转变科技创新驱动增长模式是全生命周期资本运营体系的发展性需求

资本运营体系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深化与科技创新体系的融合,通过丰富创新型金融产品、引导多种创新投资模式、支持市场激励机制等方式,促进关键技术、人才、资本等多种创新要素的相互驱动、融合发展,加快建立畅通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的纽带。目前,国家能源集团的资本运营体系尚缺少专利基金、种子基金等创投基金工具包。因此,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科技创新驱动增长模式。

二、改革举措

国家能源集团探索建立了资本运营赋能科技创新的“1235”模式。“1235科技创新孵化器”模式将加快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产研用”服务体系,引导资金做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并助力科技创新驱动模式转变,以种子基金等资本工具替代传统间接融资模式,建立与集团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主战场激励相容、机制相适的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机制。

在此模式下,设计并构建基于“国家能源科技创新母基金”下设若干分阶段投资的子基金的“1+N”资本赋能科技创新基金体系,高效推进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建设。

三、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运营赋能科技创新的“1235”模式

(一)“1235科技创新孵化器”模式简介

为助力集团公司加快建设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能源原创技术策源地,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三紧”“三非”,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由集团财资部牵头,低碳院联合资本控股、国华投资,共同探索构建资本运营赋能科技创新的“1235科技创新孵化器”模式。

“1235科技创新孵化器”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个总体目标。构建国能特色的“产研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2”个循环融合。将资本的“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循环与科技创新的“产研用”循环有机融合,形成紧耦合的双循环科技孵化器体系。“3”个阶段接力赋能。按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分为研发(0—10)、产业化(10—100)、产品应用(100—N)三个关键阶段。其中,研发分为“0到1”“1到10”两阶段,“0到1”为技术突破期,“1到10”指技术经进一步研发孵化,向可进入用户应用场景的成果转化的阶段,包括用户验证、完成示范项目及产品开发等。“5”个关键保障。统筹重大科研、示范工程、技术资源、内部市场和考核体系。

(二)总体目标

有机融合资本运营全生命周期与科技创新“研产用”双循环,丰富资本工具箱,构建国能特色的“研产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

(三)2个循环融合

瞄准集团公司重点布局科技方向,将资本的全生命周期循环(“募投管退”)与科技创新的“研产用”循环有机融合,形成双循环科技孵化器体系。双循环是统筹集团科研单位的创新资源、产业化平台的生产能力和应用场景、专业化单位市场需求等“研产用”要素,实现从科技创新、产业孵化到战新产业培育的全流程资本接力赋能。

资本运营赋能科技创新双循环即在集团科技创新活动中,通过科学运用专利基金、种子基金、产业基金、上市融资等各种资本赋能方式,和孵化公司持续孵化科技创新项目,形成集团有序的资本接力赋能循环和科技创新循环。这一循环不仅体现了资本在集团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智慧运用,而且强调了孵化公司在推动集团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在这个循环中,孵化公司加速推进科技创新项目从概念形成到商业化推广的全过程发展,并通过不断孵化新的项目,推动集团的科技创新循环可持续发展。通过这种资本运营赋能循环,每一种资本赋能方式和孵化公司相互协同,合力加速集团科技创新持续发展和创新成果的商业化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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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双循环示意图

(四)3个阶段接力赋能

1.3个阶段接力赋能特点

设计并构建基于“国家能源科技创新母基金”下设若干分阶段投资的子基金的“1+N”资本赋能科技创新基金体系,高效推进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建设。

(1)母基金资本赋能统筹管理

以“国家能源科技创新母基金”作为集团资本赋能科技创新的投资平台,统筹集团内外各类资金,制定资本赋能战略、投资策略和政策,指导和支持各类子基金的投资运作,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风险控制。母基金将发挥生态运营功能,通过布局与集团各领域业务相关的赛道,协调被投项目和母基金及子基金LP之间的业务合作和产业协同,最终形成围绕集团相关产业的生态圈。

(2)子基金分阶段布局投资

专利基金:旨在支持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支持新概念的形成和概念验证,加速解决重大工程与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性问题。

种子基金:旨在支持早期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创新性较强、技术风险较高的种子项目。种子基金通过提供初期的资金支持,帮助项目验证技术可行性,培育项目初创阶段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初创项目顺利进入产业化、市场化发展阶段。

产业基金:旨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落地,推动科技创新项目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产业基金可以针对不同产业领域或阶段性需求设立,专注于支持产业升级、技术应用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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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紧耦合资本赋能方式示意图


在集团科技创新活动全生命周期中,科学运用专利基金、种子基金、产业基金和上市融资等多种资本赋能方式及孵化公司加速孵化创新项目,实现了资本运营和科技创新两个循环的有机紧密耦合。这种紧耦合模式使得集团能够更灵活、及时、高效地满足科技创新发展的不同需求。这种模式不仅体现了资本运营的精细规划,而且在科技创新和资本运营之间建立了有机的协同模式,使得集团能够更高效、高质量地推动科技创新,并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该模式的显著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的接续赋能。通过该模式实现不同资本赋能方式接续赋能,充分发挥专利基金、种子基金、产业基金等不同方式的特长,在科技创新“产研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灵活衔接,各种资本的“募投管退”生命周期有序接力,推动集团科技创新活动循环演进。

其次,孵化公司的加速孵化。该模式通过在集团内部设立孵化公司,起到关键的“孵化器”作用,通过深度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加速项目的产品化、商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再次,资本运营与科技创新的有机协同。该模式中资本运营与科技创新形成有机协同关系,解决创新堵点、痛点问题,大力提高创新效率和盈利能力。

2.3个阶段接力赋能实施模式

(1)研发阶段(0—10):科技专项资金+种子基金赋能模式

研发是以应用为目的的动态、持续及不断更新迭代的过程,可以分为“从0到1”和“从1到10”两个阶段。针对不同研发阶段,金融资本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助力赋能,完成“从0到1”的研发突破和“从1到10”的成果落地。

第一阶段(0—1):科研立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池

定义。第一阶段(0—1)是指技术从无到有,实现零的突破,具体包括:从概念(Idea)形成、概念验证(可行性调研)、关键功能实验室研究、实验室小试到中试的阶段。

经费来源。对于处于第一阶段的研发项目,一是沿用目前科研项目经费渠道,提供科技立项资金;二是考虑集团统筹成立科技专项资金池,采用更加灵活的形式定向支持项目研发。以上资金统称“科技专项资金”。

第二阶段(1—10):种子基金赋能模式

定义。第二阶段(1到10)是指技术经进一步研发孵化,转化为可以进入用户应用市场的成果。具体包括:用户验证、完成示范项目或者产品开发。

主要方式:通过种子基金以股权方式向孵化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种子基金的设立。研发项目在进入项目示范、产品测试、用户市场验证阶段,通过种子基金进行赋能。由集团公司牵头,依托资本控股和国华投资两个基金在集团内部募集资金设立种子基金。基金规模根据拟孵化项目所需资金确定,首期规模暂定2亿元。

种子基金的治理结构。由集团专业化上市公司和主要产业公司出资,基金公司管理,设立有限合伙制的种子基金。

孵化公司的设立。低碳院联合种子基金、产业公司设立孵化公司,对研发技术进行进一步的项目示范、产品测试、用户市场验证。孵化公司对科研项目进行评价、筛选,将符合条件的研发技术(1个或多个)注入孵化公司。种子基金根据项目资金需求金额向孵化公司注入资金。

孵化公司的股权结构。低碳院将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按照资产评估或议价估值金额入股,并辅助现金入股。种子基金以现金入股。孵化公司由低碳院控股。

孵化公司的运营管理。拟定孵化公司章程,明确孵化公司治理结构,由低碳院负责孵化公司实际管理,充分发挥低碳院科研人才优势和技术更新迭代优势,对孵化项目“扶上马再送一程”。孵化项目成熟后,可以从孵化公司“毕业”,进行产业化阶段运营。种子基金将资金投入孵化公司后,由孵化公司独立统一使用。

孵化公司的治理体系。孵化公司设立投资委员会,委员由低碳院、“种子基金”出资人(各产业公司)、“种子基金”管理人委派组成。对于由内部产业公司提出需求、低碳院开展研发且未来使用场景主要在内部的产品和技术,需要由提出需求的产业公司委派的投委同意后开展投资;对于低碳院根据外部市场研发的产品和技术,需要由低碳院、基金管理公司及该领域的产业公司(如煤炭、火电、新能源等)委派的投委审议同意后开展投资(具体议事规则待孵化公司及“种子基金”明确后细化)。孵化公司应尽量精简机构,降低“实体化”运作成本,日常经营管理充分借助低碳院现有体系、机构及人员。

种子基金的收益及退出方式。该阶段主要是对研发成果进行产品开发、市场验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认可、孵化成功以后,孵化公司可以将孵化形成的知识产权进行许可或转让获得投资回报、提升公司价值,也可以将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成立项目公司。种子基金收益主要是通过孵化公司孵化增值在投资分红或投资转让退出时实现收益,也可以通过将孵化公司的股份折股到新设立的项目公司,或通过优先投资权继续向新的项目公司投资。

其他方式简介:通过科技孵化投资公司以灵活性委托研发方式直接向低碳院提供研发、孵化阶段的资金支持。

投资公司的设立。由集团公司牵头,产业公司、基金、低碳院联合出资,基金公司管理。

投资公司的运营管理。投资公司可以直接向集团内部科研单位提供委托研发资金,也可以寻找集团外部优质项目投早投小。

投资公司的收益。通过委托项目研发,投资公司获得一定比例的创新资产(专利等知识产权),后续可将其进行投资入股、许可、转让等多种方式获利。

(2)产业化阶段(10—100):产业基金赋能模式

定义:科研成果在孵化公司经过“从1到10”的项目示范、产品开发和市场验证后,取得一定的市场和客户资源,有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以进入规模化生产的阶段,即产业化阶段。该阶段主要通过集团产业基金进行资本赋能,实现科技成果“从10到100”的飞跃。

项目公司的设立。研发技术从孵化公司“毕业”后,单独设立项目公司进行产业化。

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由产业平台公司和产业基金资本注入,科研单位技术入股或进行技术许可。由产业平台公司控股管理。

产业平台公司的选择。根据不同技术成果特征,灵活选择集团内部产业公司、上市公司或者拥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外部产业平台。

项目公司的运营目标。利用产业平台公司的工程化、制造生产能力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科研单位持续的技术支持及金融资本的资本运作,冲刺上市。

收益及退出方式。主要通过项目公司运营收益分红、进行股权转让、回购,以及资本增值等方式收回投资。科研单位可以通过技术许可费方式获取收益。种子基金将在该阶段退出。

产业化阶段可以考虑引进外部技术,建议由集团公司组织建立“技术猎头”体系,依托科研单位科技人才队伍,建立独立的技术猎头平台,寻找适合集团公司发展方向的重要技术进行产业化。

(3)产品应用阶段(100—N):内外部产业基金赋能模式

定义。产业化阶段已经完成,需要大规模量产及推广应用,通过股权方式增强上下游产业链的黏性,实现上市。

项目公司的运营模式。使用单位应充分发挥应用场景和订单优势,与科研单位和产业平台公司进一步加强协同,本着应用尽用的原则,支持科技创新产品的大规模推广应用。科研单位、产业平台公司应以终为始,以集团内部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为牵引,不断进行技术的迭代创新。金融资本继续发挥产业资源“链接器”“黏合剂”的作用,推进生态链企业之间的互助合作,打破产业链上下游、产业与技术以及各产业之间的壁垒,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群式成长。产业基金发挥内部投行和财务顾问作用,协助项目公司对外推介,寻找战略配售人、提高项目公司上市估值水平。

项目公司的目标。培育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战新企业或产业链链长,实现上市。

产业基金的收益及退出方式。产业基金通过上市获取收益并退出。

双循环闭环。金融资本“募投管退”赋能“研产用”全生命周期,并通过投资收益进一步反哺技术研发,构建国能特色的“研产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

(五)5个关键保障

1.统筹重大科研

集团公司统筹开展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集团公司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研发工作,并由集团公司科信部、中央研究院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举集团之力组织开展攻关,实现重大突破。统筹集团公司、内部产业公司、金融资本等多渠道资金,成立战略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研发投入和实施管理,推动科技成果研发和孵化转化落地应用,为战略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攻关项目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2.统筹示范工程

吸取过往协同不够的教训,统筹集团各产业单位内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应用场景“多大新”的特点,推动内部技术快速成熟,吸引外部技术团队合作,实现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可由中央研究院牵头,集团公司内其他科研单位、相关产业公司、金融资本等共同设立工作机制,统筹内部首台套应用等示范工程建设。

3.统筹技术资源

建立内部技术动态评估机制,系统盘点集团内部科研单位技术资源,建设集团内部技术资源库。发挥中央研究院“技术猎头”作用,对符合集团主业的外部市场待转化技术等评估论证,积极开展技术合作与人才引进。评价筛选集团内外部重要技术及项目,建立集团技术成果“独角兽”库,为集团决策提供支持。

4.统筹内部市场

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产业订单优势,通过订单加速内部技术产业化、吸引外部成熟项目开展资本合作。建议根据不同产业方向,通过指定具体产业单位负责内部采购等路径,统筹内部市场资源,统一对外合作路径,形成一体化合力,加快推动战新和未来产业培育。

5.统筹考核体系

发挥考核体系的引导与驱动作用,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重大科技创新技术与项目,探索建立科研单位、产业单位、用户单位与金融资本平台等相关主体高度协同的考核机制,引导科技创新各环节协同发力,打造集团科技创新一体化协同机制。

四、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运营赋能科技创新的“1235”模式实施进展

(一)种子基金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2024年第七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235科技孵化器”模式配套的种子基金于2024年4月25日批准设立,基金规模2亿元。种子基金由资本控股、化工公司、神东煤炭、准能集团、国华投资、朔黄铁路、胜利能源、浙江公司、铁路装备、黄骅港务作为有限合伙人,资本控股所属国能基金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并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工商登记,首期出资1亿元已基本到位。

研发成果向产业应用的转化历来是行业公认的难点和风险点,被称为科技创新“惊险的一跃”。目前,集团科研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依赖总部直接投入,缺少金融和资本对科技的支撑。借鉴北京科创基金、上海长三角创新中心、中科创星孵化器等硬科技种子基金模式,“1235科技创新孵化器”模式创新性地提出在研发0到1阶段由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研发1到10阶段由种子基金赋能,引领集团内部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单位“投早投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产研用”服务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种子基金链接研究院所研发端和传统产业应用端。研发端获得更充分的资金支持,以往被成果转化占用的部分科研经费可以转为投入未来性、前沿性、基础性研究,更聚焦于科技成果;应用端将原本费用化的科技投入转变为长期投资,除获取投资收益外,还可以充分发挥应用场景优势,推动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发挥作用。种子基金通过两端发力促进科技产出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集团研发投入强度和效能。

(二)成果转化公司基本情况及定位

2023年10月28日,集团公司《关于设立国能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的批复》(国家能源组织函〔2023〕386号)同意低碳院全资设立成果转化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根据批复,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人员编制10人。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2日注册成立。

成果转化公司在集团公司资本赋能科技创新的“1235科技创新孵化器”模式中,定位为孵化公司,承担“孵化器”功能,聚焦于研发1到10阶段技术孵化,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试验田”。种子基金以现金方式、低碳院将相关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以资产评估或估值方式入股成果转化公司。按照孵化模式设计,低碳院作为成果转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充分发挥自身科技人才和研发迭代实力,对孵化项目“扶上马再送一程”。

五、改革成效

资本运营赋能科技创新模式科学运用专利基金、种子基金、产业基金和上市融资等多种资本赋能方式,以及孵化公司加速孵化创新项目,实现了资本运营和科技创新两个循环的有机紧密耦合。这种紧耦合模式使得能源集团能够更灵活、及时、高效地满足科技创新发展的不同需求。这种模式不仅体现了资本运营的精细规划,而且在科技创新和资本运营之间建立了有机的协同模式,使得集团能够更高效高质量地推动科技创新,并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

(一)资本的接续赋能

通过该模式实现不同资本赋能方式接续赋能,充分发挥专利基金、种子基金、产业基金等不同方式的特长,在科技创新“产研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灵活衔接,各种资本的“募投管退”生命周期有序接力,推动集团科技创新活动循环演进。

(二)孵化公司的加速孵化

该模式通过在集团内部设立孵化公司,起到关键的“孵化器”作用,通过深度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加速项目的产品化、商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三)资本运营与科技创新的有机协同

该模式中资本运营与科技创新形成有机协同关系,解决创新堵点、痛点问题,大力提高创新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打造国能特色的“产研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

此模式构建了基于“国家能源集团科创母基金”的“1+N”科创基金体系架构。母基金顶层谋划、战略引导,专利基金、种子基金、产业基金等多种基金各司其职,逐步健全完善资本运作体系化、盈利模式多元化、运营管理差异化的科创基金生态体系。此模式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实践。

成果创造人:

冯来法、罗浪、袁锐、刘玉平、李燕、瞿君达、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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