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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4-25 】   来源: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分享: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以下简称“中企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优势,积极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强劲动力、蓬勃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为全面梳理我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深入总结宣传企业改革发展领域先进经验与成功案例,进一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企研将组织开展“2023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第七届)申报审定发布活动”(以下简称审定活动),2023年第四季度将召开“2023中国企业改革发展峰会暨成果发布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办法 

本次审定活动将按照“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审定活动试行办法”实施(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

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为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作出贡献,取得成果的企业、企业家、教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士。

三、申报程序

成果申报请填写《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中企研官方网站www.cerds.cn审定活动通知页面下载),并撰写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报告(如果成果是篇幅较长的专著等,请高度精炼概括成果背景、内涵、措施及效果,形成并提交1万字左右的主报告,并附专著,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3),一式2份,寄送中企研审定活动办公室。

以上申报表及优秀成果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中企研电子邮箱:   zhongguoqiyan@126.com。

四、申报时间

2023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第七届)申报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请及时提交材料。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6

联  系  人:莫 迪 南明哲 

联系电话:010-68139032 68139036

传  真:010-68139020

 

附件:1.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审定发布活动试行办法  附件1.doc

          2. 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2.docx

   3.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3.docx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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